歡迎訪問甘肅政法網(wǎng) 今天是 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

百元大鈔換香煙的“貓膩”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10-31
字號:A A    顏色:

“今天中午,一個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到我店里,購買了一盒22元的香煙和兩個雪糕,他從褲兜掏出四、五張100元的人民幣,給我付了其中一張,找完錢后他就離開了,我整理時才發(fā)現(xiàn)這100元是假幣。”2024年7月20日12時許,白銀市會寧縣某商行楊老板報警時稱。


接到報警后,公安機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核實嫌疑人信息及逃跑方向,調(diào)取監(jiān)控鎖定軌跡,成功攔截嫌疑人車輛,將二人抓獲歸案,并于當日立案偵查。


經(jīng)查,崔某甲、崔某乙二人事先共謀,在楊某的牽線下,在安徽省宿州市泗縣一荒郊,花17500元從上線處購得490張面值100元的假幣。隨后二人便持假幣來到賭場以打牌的方式套現(xiàn),被人發(fā)現(xiàn)后,二人流竄至多地,采用一人購物找零、一人配合打掩護的方式作案。他們專挑沒有驗鈔設備的鄉(xiāng)鎮(zhèn)小店,購買香煙、礦泉水等低價商品,通過“找零”的方式換取真幣。到會寧之前,二人已在陜西省渭南市和甘肅省平?jīng)鍪?、天水市、定西市、蘭州市等地多次作案。在短短的幾天時間內(nèi),他們共使用171張百元假幣,票面金額17100元。


2024年9月10日,公安機關以崔某甲、崔某乙涉嫌購買假幣罪移送會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訊問期間,崔某甲、崔某乙二人的供述前后矛盾且與客觀事實相悖,試圖逃避法律制裁。承辦檢察官仔細審查案卷材料,發(fā)現(xiàn)現(xiàn)有證據(jù)雖能證明二人持有大量假幣,但在主觀故意方面的證據(jù)略顯薄弱。為突破這一困境,檢察官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偵查,重新對二人的親友、被害人等進行詢問,反復查閱監(jiān)控視頻,梳理他們的行動軌跡和社交關系,查看通訊記錄,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jié)。


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檢察官發(fā)現(xiàn),崔某甲、崔某乙二人在使用假幣時的行為特征十分明顯,刻意選擇防范意識較弱的對象,且使用假幣的手法高度一致。此外,二人的行動軌跡也不符合正常的出行邏輯,常常在短時間內(nèi)輾轉(zhuǎn)多個城市,且所到之處均發(fā)生假幣案件。面對這些鐵證,崔某甲和崔某乙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同時,檢察官發(fā)現(xiàn),牽線崔某甲、崔某乙二人前往安徽購買假幣的楊某在案發(fā)前與上線的通訊記錄頻繁,且涉及犯罪預謀與交易過程,檢察官綜合全案證據(jù),對楊某以幫助犯進行追訴。


經(jīng)審查,會寧縣人民檢察院最終認定三人的行為均構(gòu)成購買假幣罪,對崔某甲、崔某乙、楊某提起公訴。審判機關采納了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議。2024年10月30日,會寧縣人民法院以購買假幣罪判處崔某甲、崔某乙等二人有期徒刑2年2個月至2年4個月不等,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各處罰金2萬元至3萬元不等。


宣判后,崔某甲等三人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檢察官提醒:日常生產(chǎn)生活中使用現(xiàn)金交易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學會人民幣防偽辨識方法,仔細辨別人民幣的真?zhèn)巍H羰盏郊賻?,切勿私自持有或使用,應及時上繳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或辦理相關業(yè)務的金融機構(gòu)。同時,發(fā)現(xiàn)他人有出售、運輸、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讓我們共同維護國家金融秩序和人民群眾的財產(chǎn)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