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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制時報 | 破困局 建機制 甘肅涼州檢察監(jiān)督讓542萬元欠薪“歸位”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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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發(fā)《破困局 建機制  甘肅涼州檢察監(jiān)督讓542萬元欠薪“歸位”》?,F予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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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終于拿到工資了!”今年8月27日,在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qū)人民檢察院牽頭組織的甲建設集團、乙藥業(yè)公司、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欠薪問題專項推進會上,涉事企業(yè)再次承諾加快清償進度。一場持續(xù)19個月、涉及542萬元的欠薪糾紛,在檢察機關的依法監(jiān)督下取得顯著成效。截至目前,相關企業(yè)已累計支付勞動者工資500萬元。


資金去哪兒了?多層分包引發(fā)欠薪連鎖反應


  “藥業(yè)公司說已經付了7000多萬元的工程款,可為啥到我們這就沒錢發(fā)工資了呢?”2024年4月23日,乙藥業(yè)公司門口,第二次前來索要工資的鋼筋工毛某,激動地向正在現場協調的涼州區(qū)檢察院檢察官何磊表達著困惑。毛某身后,聚集了200多名工友,要求企業(yè)支付被拖欠工資。


  2022年12月19日,甘肅甲建設集團中標乙藥業(yè)公司升級改造項目,合同造價9458萬元。次年1月,甲建設集團將勞務部分分包給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至2024年6月工程完工,乙藥業(yè)公司已向甲建設集團支付工程款7830萬元,甲建設集團向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款項5173萬元,其中勞務費用2804萬元。然而,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仍拖欠265名工人工資共計542.85萬元,經人社部門三次責令支付仍未履行。


  “資金看似充足卻仍拖欠工資,錢到底去哪兒了?”帶著疑問,何磊仔細查閱了財務憑證,發(fā)現了其中的關鍵線索。原來,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將本該用于支付工資的112萬元勞務費挪用于購買設備材料,而甲建設集團在支付過程中也從未明確區(qū)分勞務費用與材料費用。


  “這不是簡單的資金鏈緊張,而是多層分包制度漏洞引發(fā)的連鎖反應?!焙卫谠诜治龇职贤瑫r指出,“甲建設集團不僅進行了違法分包,還在合同中混淆費用類別,導致分包方在資金使用中‘拆東補西’,最終擠占了勞務工資?!?/span>


介入破局  監(jiān)督立案厘清“糊涂賬”


  “我們不想告安經理,他只是賬沒算清楚。”2024年9月,檢察官走訪被欠薪人員時,木工班長宋某的一番話引發(fā)辦案組深思。原來,工人們普遍認為拖欠工資的根源在于總包單位,反而對分包商安某抱有諒解。


  這種情緒直接影響到公安機關對案件的立案審查。人社部門移送至公安機關的線索三次被退回,理由均是“聚眾討薪工人未正式通過人社部門投訴舉報”。


  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某也一再表示:“我真不是有意拖欠工資,確實是資金周轉困難?!贝藭r,距工人們首次集體討薪已過去8個月。


  “必須推動案件進入法定程序,同時徹底厘清違法分包事實?!?024年11月18日,涼州區(qū)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辦案組連續(xù)兩周往返于三家公司和人社部門、公安機關之間調查取證、核查案情,“解題思路”逐漸清晰。


  六方協調會上,何磊展示了一系列比對數據:“甲建設集團支付的2804萬元勞務費中,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用于發(fā)放工資的僅為2692萬元,其余112萬元被用于采購材料。依據刑法相關規(guī)定,這已構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边@一分析為案件依法立案提供了依據。


  立案問題剛獲突破,工資數額認定又成為新的難題。由于甲建設集團遲遲未與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驗收決算,工人工資清單始終是筆“糊涂賬”。公安機關立案當天,檢察辦案組就進駐辦案區(qū),在堆積如山的憑證中開始審查。辦案組發(fā)現,甲建設集團給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勞務費中,另有300萬元被計入“專業(yè)分包費用”,導致工資核算出現重大偏差?!斑`法分包造成費用類別混亂,連企業(yè)自身也難以核算清楚?!焙卫谠诜治鱿嚓P支付憑證時表示。


500萬元保證金兜底  緩刑建議促履行


  為明確各方責任,2024年12月10日,涼州區(qū)檢察院組織法院、公安、人社、三家公司和被欠薪工人代表召開糾紛化解調解會,督促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欠薪工人代表簽訂履行工資發(fā)放協議書。


  檢察官出示了兩份關鍵證據:甲建設集團違法分包的合同條款、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挪用資金的銀行流水?!案鶕侗U限r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總包單位負有先行清償責任?!睓z察官明確指出,“甲建設集團需先行向人社局保證金專戶存入500萬元,這是解決欠薪的底線要求。”當天下午,甲建設集團簽訂了工資發(fā)放承諾書,500萬元保證金及時打入專用賬戶。


  “簡單判處刑罰并不能解決欠薪問題,讓安某‘戴罪立功’更有利于徹底化解矛盾?!睓z察機關經調查認為,安某雖存在挪用資金行為,但亦受到甲建設集團賬目不清的牽連,且案發(fā)后他積極籌款,已取得150余名工人的諒解。經綜合考量法理與情理,檢察機關向法院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2025年3月24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法官詢問是否愿意在緩刑期間督促完成結算時,安某承諾:“我馬上推動三方確認,一個月內完成驗收,兩個月內完成決算,剩余工資半年內全部付清!”2025年4月27日,法院最終判處安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決生效次日,安某即攜帶檢察院整理的《結算指引》前往甲建設集團總部推進后續(xù)工作。


系統(tǒng)治理  三份檢察建議推動行業(yè)規(guī)范


  “我們承認管理存在漏洞,一定按照建議要求整改!”今年6月10日,在檢察建議宣告會上,甲建設集團負責人當著人大代表的面作出鄭重承諾。


  當日,涼州區(qū)檢察院分別向三家企業(yè)送達檢察建議,要求甲建設集團建立分包單位信用評價體系,明確工資支付條款;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清償剩余工資,嚴格落實工資專用賬戶制度;乙藥業(yè)公司加強工程款支付監(jiān)督,建立欠薪預警機制?!皺z察建議不是終點,而是新的開始?!睕鲋輩^(qū)檢察院檢察長楊曉萍說,“我們的目標不僅是辦結個案,更要讓農民工不再為討薪而奔波?!?/span>


  近日,何磊向記者展示了三份檢察建議的落實成效。如今,乙藥業(yè)公司項目工地門口增設電子顯示屏,實時公示工資發(fā)放情況;甲建設集團的分包合同中,工資支付條款已單獨加粗注明;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財務系統(tǒng)已對勞務費與材料費實行分賬管理。剩余欠薪正在積極籌措支付。司法的力量最終轉化成了守護群眾切身利益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