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細作“小陣地”撬動基層“大治理”
——武威市古浪綜治中心全面推行“1314”社會治理模式
武威市古浪縣積極作為、大膽革新,全面推行“1314”社會治理模式,以綜治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實戰(zhàn)化運行為抓手,從硬件設施的完善到功能布局的優(yōu)化,緊密貼合基層實際,全方位激活潛能,將矛盾化解的觸角延伸至縣域的每一寸土地,不斷夯實主動創(chuàng)穩(wěn)基層底板。
“多虧了綜治中心,我被拖欠許久的工資才有著落?!薄爸胺从车南滤艿喇愇秵栴},綜治中心幫我們徹底解決了?!薄傩盏恼J可與稱贊,便是對這一模式成功實踐的生動注腳。
精雕細琢“一個中心” 筑就服務高地
走入古浪縣綜治中心,現代化便民化的氣息撲面而來。寬敞明亮的大廳,清晰醒目的各類指引標識,為來訪群眾提供了極大便利。功能完備的功能室,涵蓋訴訟服務、檢察服務、法律援助等多個領域,宛如一座綜合性的“社會治理服務超市”,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
古浪縣綜治中心依據實際需求,精心構建了“1廳+10室+7中心”的實戰(zhàn)平臺。在這里,訴訟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專業(yè)的訴訟指導,幫助他們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檢察服務中心充分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職能,確保司法公正;法律援助中心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讓法律的陽光照耀到每一個人。通過有機整合這些功能中心,真正實現了“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高效運作模式。
為保障綜治中心的高效運行,古浪縣制定了32項全面且細致的工作制度。其中,“中心吹哨、部門報到”機制確保在面對復雜問題時,各部門能夠迅速響應、協同作戰(zhàn)?!爸芊治觥⒃卵信?、季考核”機制則為綜治中心的工作提供了科學的管理和監(jiān)督。每周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分析,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每月進行綜合研判,制定針對性的解決方案;每季度對工作成效進行考核,激勵工作人員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在這些機制的保障下,古浪縣綜治中心形成了以調解為優(yōu)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體系。對于一般性的矛盾糾紛,優(yōu)先調解解決,充分發(fā)揮調解的靈活性和高效性;對于調解不成的糾紛,則根據具體情況,引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確保每一個糾紛都能得到妥善處理,真正做到讓群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
在縣綜治中心的示范引領下,全縣上下積極響應,已成功建成縣、鄉(xiāng)、村“楓橋式”綜治中心190個。這些綜治中心猶如一顆顆璀璨的明珠,分布在古浪縣的各個角落,構建起上下貫通、三級協同、高效聯動的綜合治理體系,為矛盾糾紛的化解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創(chuàng)新機制“三調”對接 提升化解效能
古浪縣深刻認識到“三調”對接在綜治中心實戰(zhàn)化運行中的關鍵作用,將其作為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效能的重要抓手,嚴格把控分流派單、精準調解、跟蹤回訪三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全面推行“333”工作模式,不斷提升“三調”對接的質量與效果。
訴調對接明確“三個”工作時限,即受理案件后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分流,調解過程中嚴格遵循調解期限,調解結束后及時進行司法確認等后續(xù)工作。這一舉措有效避免了案件的拖延,提高了糾紛解決的效率。警調對接強化“三個”第一時間,要求民警在接到糾紛報警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了解情況,第一時間開展調解工作。確保糾紛在初期就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訪調對接細化“三個”服務標準,對來訪群眾做到熱情接待、耐心傾聽、及時處理。從接待態(tài)度到處理結果,都為群眾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體驗。
綜治中心對辦理程序、進度和結果進行實時跟蹤,建立了完善的提示、催辦、反饋等工作機制。一旦發(fā)現某一案件辦理進度緩慢或出現問題,便會及時發(fā)出提示或催辦通知,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妥善解決。在縣鄉(xiāng)綜治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古浪縣主動創(chuàng)穩(wěn)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訴前案件分流率、調解成功率、警調成功率、訪調成功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裴家營鎮(zhèn)居民安某與保險公司因養(yǎng)雞保險賠償產生糾紛,多次協商無果后安某向信訪局反映。信訪局通過訪調對接機制將糾紛轉至綜治中心。綜治中心迅速啟動調解程序,調解員快速了解情況,依據保險法規(guī),經過多輪調解,促成雙方達成協議,保險公司賠償安某46000元并進行司法確認。整個過程高效有序,充分體現了“三調對接”機制在化解矛盾糾紛時的優(yōu)勢。
科技賦能“一個平臺” 筑牢穩(wěn)定防線
在信息化時代,古浪縣敏銳地意識到信息化平臺在綜治工作中的重要性,建立了高效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機制,將其作為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撐。
今年以來,通過平臺報送各類信息2.5萬條,這些信息涵蓋了社會治安、民生問題、矛盾糾紛等多個方面。通過對這些海量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能夠及時發(fā)現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和社會治安問題,并提前采取措施進行預防和化解。
黃花灘鎮(zhèn)張某某被俞某拖欠1萬元建房勞務費,催款無果后張某某到綜治中心反映。綜治中心受理后,借助信息化平臺快速查詢雙方過往糾紛記錄及相關信息,指派調解員迅速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依據掌握的信息,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促使雙方達成協議,俞某當場支付欠款。
這一勞務糾紛的快速解決,得益于信息化平臺提供的有力支持,彰顯了科技賦能在矛盾化解中的積極作用。今年一季度,全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大幅下降,這一成績的背后,信息化平臺功不可沒。
協調聯動“四支力量” 凝聚強大合力
古浪縣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注重統(tǒng)籌政法力量、網格力量、調解力量和社會力量,通過協同聯動,凝聚起強大的工作合力。政法部門常駐綜治中心,充分發(fā)揮其專業(yè)優(yōu)勢,實現仲裁、司法確認等業(yè)務的實質性辦理。在面對復雜的法律問題時,政法部門的專業(yè)人員能夠為糾紛解決提供權威的法律意見和支持,確保調解結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立“專職網格員+創(chuàng)穩(wěn)網格員+網格輔助員”管理服務模式,劃分網格278個,配備網格員、網格輔助員2335人。這些網格員就像分布在基層的“神經末梢”,能夠及時發(fā)現和收集各類矛盾糾紛信息。他們定期走訪巡查,與群眾保持密切聯系,了解群眾的需求和困難,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矛盾升級。
古浪縣聘請專職調解人員,挖掘“田秀才”“土專家”充實調解隊伍。調解人員來自不同的領域,具有豐富的生活經驗和專業(yè)知識,他們熟悉當地的風俗習慣和人情世故,在調解過程中能夠更好地理解當事人的訴求,運用靈活多樣的調解方法,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其中,“馬有信工作法”是古浪縣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一張亮麗名片,其經驗被各級綜治中心推廣,已建成22個“馬有信工作法”調解室,累計排查化解矛盾糾紛9800多件。
同時,統(tǒng)籌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關注特定群體的權益保護,積極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工作。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也廣泛參與其中,通過開展各類公益活動、提供心理咨詢等方式,為矛盾糾紛的化解提供了多元化支持。
古浪縣通過“1314”社會治理模式,在綜治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與實戰(zhàn)化運行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展望未來,古浪縣將繼續(xù)深化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不斷鞏固主動創(chuàng)穩(wěn)成果,為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保駕護航,持續(xù)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社會治理的道路上不斷書寫新的輝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