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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法院五舉措抓實行政審判工作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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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行政審判,是解決行政爭議的最后途徑。行政爭議解決的公正與否,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事關法治政府建設。近年來,臨夏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行政案件,積極服務法治政府建設,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為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充分履行司法審查職能,監(jiān)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履行行政訴訟法賦予的行政司法審查職能,堅持合法性審查標準,不斷加大對行政權的司法監(jiān)督力度,對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依法確認違法,對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依法確認違法或責令限期履行,對行政機關侵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賠償,對行政機關的合法行為,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切實監(jiān)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依法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zhí)行行政裁決案件,加大執(zhí)行力度。主動延伸司法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及時就行政執(zhí)法存在的突出問題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7份,推動行政機關著力解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重視涉民生行政案件審理,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近年來,隨著全州經濟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fā)展,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集體土地征收、環(huán)境保護等新類型案件也在不斷涌現。全州法院堅持依法裁判和協調化解相結合,在堅持依法裁判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協調和解工作,加強與政府法制部門、行政執(zhí)法機關、信訪部門的工作聯系,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盡力形成解決行政爭議的合力,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通過協調當事人主動撤訴或被訴行政機關改變行政行為后當事人撤訴230件,占所審結案件總數的16.8%,有效化解了部分行政爭議。


嚴格貫徹落實行政訴訟法,不斷深化行政審判改革。實行基層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制度,臨夏市法院集中管轄被告為七個縣行政機關的行政訴訟案件、永靖縣法院管轄被告為臨夏市及州級行政機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建立行政案件受理審查機制,完善訴訟服務措施,加強立案前的訴訟指導、權利告知、風險提示等工作,切實解決行政訴訟“立案難”問題。堅持以庭審為中心,嚴格舉證責任,以司法的公開、透明,提高群眾對行政裁決的認可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高度重視對基層法院的行政審判業(yè)務監(jiān)督、指導,與臨夏市法院、永靖縣法院分別簽訂《2024年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質效目標責任書》,采取走下去現場辦公、請上來座談研討等方式,集中通報案件改判情況,重點指導法律適用疑難問題,做到了重大案件能提級,疑難案件能指導,緊急事宜能應對。


加強行政訴訟法宣傳,增強公民和行政機關法律意識。先后召開全州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座談會和《行政訴訟法》實施座談會,聽取各基層法院和各縣市政府法制辦及州直有關部門對行政審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新法實施后法院和行政機關如何應對展開討論。發(fā)布行政審判白皮書,供州、縣政府及相關行政機關參閱。就個案或促進行政機關及主管部門全面了解全州行政訴訟工作,為依法行政提出意見建議。與州政府聯合制發(fā)了《臨夏州關于貫徹落實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全州法院及州縣市司法行政部門參加新《行政復議法》同堂培訓,共同研究解決行政執(zhí)法事實認定、操作程序、法律適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升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水平。依法通知行政機關應訴,盡快安排庭審,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不斷強化行政審判隊伍建設,專業(yè)水平明顯提高。牢固樹立“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的意識,深入開展主題教育、黨紀學習教育、“三抓三促”行動、“鑄忠誠警魂”等活動,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行政法官隊伍。夯實基層基礎,下沉審判力量,為確保集中管轄順利實施,在法官員額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州法院及時從基層法院抽調業(yè)務骨干、調整員額法官,加強集中管轄法院行政審判力量。重視行政法官專業(yè)水平提高,積極參加上級法院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班,促進行政審判人員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不斷提高;持續(xù)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充分發(fā)揮司法裁判對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維護和指引作用,妥善處理涉民營企業(yè)行政協議、土地裁決等各類行政案件。繼續(xù)推進行政案件繁簡分流改革,研究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提高審判效率。在涉眾、關聯行政案件中推行示范裁判、標準化說理,實現“裁判一案,引導一片”的效果,切實減少群體性矛盾糾紛。加強對疑難復雜案件的調查研究,針對實務難題,提出建議措施。探索推動行政訴訟類型化,將對行政行為的審查與對原告訴請的回應有機結合起來,提升裁判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依托行政審判案例研究基地,加大典型案例的培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