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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被酒駕”了……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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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十字路口未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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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唐某某駕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到蘭州市城關區(qū)皋蘭路與甘南路十字南側人行橫道線時,與騎自行左轉的孔某某發(fā)生碰撞,造成孔某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無論是駕駛汽車、電動車還是自行車,在行駛至十字路口時提前做好剎車制動的準備,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切記“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案例二

隨意變道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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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張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金昌市金川區(qū)古金線由南向北行駛至1公里加300米處交叉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由楊某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左側相撞,造成三輪電動車駕駛員楊某某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在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路邊停車時,不得急停猛拐。


案例三

斑馬線未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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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莊浪縣梯田紀念館門前路段左轉彎時,與正在通過斑馬線的行人張某某、馬某某發(fā)生碰撞,造成張某某、馬某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案例四

違反交通信號燈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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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趙某騎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燈從酒泉市肅州區(qū)肅州路與敦煌路北口人行橫道線由西向東行駛時,與沿肅州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路口向東左轉彎的魏某駕駛小型轎右前側發(fā)生碰撞,造成趙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規(guī)則之一,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