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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區(qū)檢察院對劉某某等四十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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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銀市白銀區(qū)人民檢察院對劉某某、李某某等四十三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5月,被告人劉某某、劉某甲、李某某經(jīng)預謀后,在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萬達廣場注冊成立東莞市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被告人劉某某、劉某甲、李某某擔任經(jīng)理,負責公司日常管理。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間,該公司通過校園招聘、網(wǎng)絡招聘等形式,招聘被告人陳某某、姚某某、鐘某某等四十余人進入公司工作。被告人劉某某等人采用分組管理的模式,將上述招聘人員劃分為六個小組(三個數(shù)據(jù)組、三個銷售組)每組六至七人,設小組長一名,分管小組業(yè)務。數(shù)據(jù)組負責在各類微信群內(nèi),以支付一定費用的形式招聘“兼職股民”,并收集“兼職股民”的電話號碼、微信賬號、QQ賬號等個人信息進行整理。還通過網(wǎng)絡號商購買他人的微信號、QQ號等公民個人信息予以存儲。銷售組負責通過網(wǎng)絡、中介發(fā)布銷售股民個人信息的廣告,待客戶或“中介”需要信息時,銷售組則按照客戶需求,將數(shù)據(jù)組收集、整理、儲存的公民微信、電話號碼等信息以每條幾元至幾百元不等的價格出售。2018年至2020年間,該公司收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21萬余條,非法獲利1700余萬元。


  近年來,公民信息被侵犯的案件日漸增多,檢察官在此警示,公民的個人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不允許買賣或者提供給他人。公民個人要重視自身信息的保護,對于“刷單”、“兼職粉絲”“股民”等涉及隱私的活動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貪圖小利,讓自己遭受損失?。ò足y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