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隨著潛逃19年之久的命案積案逃犯馬某義被臨夏市公安局命案積案攻堅專班民警押解回臨,至此,臨夏市“2001.5.19”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
案情回顧
2001年5月19日晚,犯罪嫌疑人馬某義同馬某良、馬某楊三人開車行至臨夏市“紅太陽”歌舞廳門口時,與受害人韓某某發(fā)生沖突,并將其傷害致死后潛逃。
案發(fā)后,臨夏市公安局迅速成立“5.19”專案組,利用多種手段和措施展開案件偵破工作,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外逃,有價值的線索枯竭,且犯罪嫌疑人反偵察意識較強(qiáng),致使該案一直未能破案。
為早日抓獲犯罪嫌疑人,19年來,臨夏市公安局始終對此案不氣餒、不放棄,抱著不破此案誓不罷休的決心和毅力,多次趕赴外省市開展工作,搜尋犯罪嫌疑人的藏匿之處及相關(guān)線索,從未放棄對該犯的追逃抓捕。
經(jīng)過不懈努力,近日,“2001.5.19”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偵查工作迎來轉(zhuǎn)機(jī),專班民警循線追蹤,輾轉(zhuǎn)浙江、江西等多地開展走訪摸排,通過數(shù)日工作,最終鎖定馬某義的活動軌跡。6月22日,在州局相關(guān)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專班民警在蘭州市一出租屋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馬某義抓獲歸案。經(jīng)突擊審訊,馬某義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臨夏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