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定西市臨洮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某某、郭某某、冉某某等八人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一案,向臨洮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認定劉某某、郭某某、冉某某等八人形成惡勢力團伙,系惡勢力團伙犯罪。
經查,被告人劉某某、郭某某、冉某某等八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糾集有分有合,以暴力手段,在臨洮縣洮陽鎮(zhèn)范圍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犯罪活動,致多名被害人身體不同程度受傷,財產損失,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臨洮縣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團伙。
針對該涉惡案件,該院成立了專門辦案組,對偵查工作進行了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同時建議公安機關查明該惡勢力團伙的財產狀況,做好“打財斷血”相關工作,綜合利用立案監(jiān)督、偵查監(jiān)督、追捕追訴等監(jiān)督手段,追加遺漏惡勢力團伙成員二名,并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制度,六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定西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