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七里河區(qū)綜治中心充分發(fā)揮基層調解職能,高效化解一起房款占用不當?shù)美m紛。
矛盾緣由
李某系某商鋪合法所有權人,2024年4月,其委托時任該房產項目營銷經理的唐某代售該商鋪,雙方明確約定:商鋪成交總價為36.1867萬元,李某支付唐某代售服務費6萬元,唐某代收全部房款后,需及時轉付李某。后因工作調整,唐某將該商鋪代售相關事宜交接給該房產銷售顧問劉某,李某對該交接事宜予以認可。
然而,劉某在代收全部房款后,未按約定足額轉付李某,僅支付13萬元??鄢s定的6萬元服務費后,剩余17.1867萬元房款被其擅自占用,致使李某合法權益受損,劉某行為已構成不當?shù)美?。李某多次與唐某、劉某協(xié)商追償未果,遂向七里河區(qū)綜治中心求助。
調解經過
七里河區(qū)綜治中心受理糾紛后,迅速啟動調解工作機制。調解員第一時間梳理案件脈絡,精準研判各方責任。調解過程中,一方面耐心傾聽李某的訴求,細致核查相關事實,充分了解其維權訴求和心理預期;另一方面,主動與劉某溝通,明確指出其占用涉案房款無任何法律依據(jù)和合同約定,完全符合不當?shù)美臉嫵梢?,同時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向劉某詳細釋明不當?shù)美姆珊蠊?,引導其認清自身行為的過錯,樹立依法履約、誠信處事的理念。同時,與唐某溝通確認交接細節(jié),厘清其相關責任,逐步化解各方對立情緒。
調解結果
經過多輪耐心溝通、反復協(xié)調,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劉某現(xiàn)場支付10萬元,剩余部分分兩期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足額付清;唐某不承擔該筆房款的連帶清償責任。為保障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和履行力度,雙方已共同向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糾紛得到階段性圓滿化解。
經驗啟示
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也彰顯了綜治中心“一站式”調解的職能優(yōu)勢。下一步,七里河區(qū)綜治中心將持續(xù)聚焦基層矛盾化解,以“一站式”平臺為依托,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切實維護群眾合法利益,為基層和諧穩(wěn)定筑牢堅實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