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執(zhí)源治理,提高生效法律文書自動履行率,金昌市永昌縣人民法院西河法庭積極探索“庭前調解+調后督促”工作模式,在審判全過程中注重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同時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即時兌現,減輕當事人訴累。
近日,金昌市永昌縣法院西河法庭一天內成功調解三起案件且全部當庭履行完畢,并督促兩件訴前調解案件主動履行了義務,體現了案結事了的理念。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通過調解不僅可以快捷高效化解糾紛,也能有效督促當事人盡快履行,還能為當事人減少訴訟成本。經過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三案均成功調解并當庭履行;同時,辦案人員對兩件訴前調解的案件及時回訪跟進,督促被告主動履行了義務。
“庭前調解+調后督促”的工作模式旨在利用審判前端優(yōu)勢, 減少后續(xù)執(zhí)行程序的繁瑣和成本,避免因采取強制措施而帶來的矛盾激化。下一步,西河法庭將繼續(xù)探索執(zhí)源治理方式方法,不斷豐富“庭前調解+調后督促”模式內涵, 積極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切實從源頭上緩解執(zhí)行壓力,努力向“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