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甘肅政法網 今天是 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金昌市金川區(qū)人民法院“法庭+”模式多方聯動化解矛盾糾紛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11-28
字號:A A    顏色:

近日,金昌市金川區(qū)人民法院雙灣法庭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以“法庭+鎮(zhèn)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訴調對接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2018年春季,王某將自己名下50畝耕地經營權轉讓與周某,但未簽訂轉讓協議。后周某未按期支付轉讓費用,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便阻攔周某種植。經村委會調解,周某與王某口頭達成土地承包協議,由周某給付王某承包費8萬元后繼續(xù)種植。2022年3月,周某又未足額支付承包費,王某便將該50畝土地承包于他人種植。周某認為王某的行為嚴重損害其利益,便阻攔第三方承包人耕作土地,要求土地繼續(xù)由自己耕種。期間雙灣派出所多次出警調解,雙方仍僵持不下。


金川區(qū)人民法院雙灣法庭受理此案后,為避免當事人矛盾糾紛的惡化,保證作物的正常種植,承辦法官決定與鎮(zhèn)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聯席進行訴前調解。調解過程中,法官在得知王某與周某在整個過程中未簽訂相關協議,現場給兩位當事人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相關的法律知識,讓他們更深入的了解誠實信用原則及合同生效、違約相關的法律知識。綜治中心主任和派出所民警也向雙方講解了矛盾僵持或升級可能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最后,對于雙方的矛盾焦點,法庭特邀調解員張祖新耐心進行勸導教育?!半m然你們未簽訂紙質協議,但是一諾千金,口頭承諾的也要遵守,我看你們也已經合作好幾年了,情誼還是有的……”“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大家都體諒一下對方的處境,很容易就找到解決的辦法,問題早解決作物也早種植……”在雙方情緒緩和的時候,張祖新緊接著提出了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王某當場退還周某的承包費、土地附屬設施等費用共計2.5萬元,雙方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涉及土地的矛盾糾紛如果不能及時化解,不但會影響當年的糧食生產安全,也會影響老百姓一年的收入,關乎國家大計和民生福祉。金川區(qū)人民法院雙灣法庭充分發(fā)揮訴前調解作用,堅持將訴調對接機制挺在前面,積極構建“法庭+”模式,與雙灣鎮(zhèn)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積極溝通聯系,依法保農保耕,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