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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市鎮(zhèn)原縣首例食品安全刑附民公益訴訟案宣判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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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慶陽市鎮(zhèn)原縣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鎮(zhèn)原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張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禁止二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活動,共同賠付所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價款十倍的賠償金6950元,并在市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李某曾在蘭州經(jīng)營保健品店,在供貨商無資質(zhì)、無供貨發(fā)票、無質(zhì)檢報告情形下,購進一批“極品黑金剛超濃縮片”,自2018年起向慶陽市各保健品店銷售。張某明知該“極品黑金剛超濃縮片”為三無產(chǎn)品,仍多次從李某處購進,并在包裝盒上加蓋生產(chǎn)日期,以隱蔽方式向他人推銷139盒,累計銷售價款695元。

 

  2022年5月,鎮(zhèn)原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檢查中扣押了張某保健品店中尚未銷售的21盒“極品黑金剛超濃縮片”,經(jīng)鑒定,其中含有國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fā)現(xiàn),李某在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情況下,從山東等地購買并向他人銷售的“極品黑金剛超濃縮片”系有毒、有害食品,遂依法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10月23日,鎮(zhèn)原縣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判決生效后,二被告人履行了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