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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古浪法院敲響掃黑除惡第一槌

責(zé)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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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9時,古浪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杜某龍、杜某虎等22名被告人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惡勢力團伙犯罪案。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自2011年以來,被告人杜某龍糾集被告人杜某虎、昝某、劉某華、李某杰及王某奇(已死亡),被告人昝某糾集被告人嚴(yán)某科、白仁欽某悟,王某奇糾集被告人楊某丞、嚴(yán)某等人;被告人陳某鵬、馬某糾集被告人宋某榮、張某海、郭某晶、朱某、徐某觀、韓某、何某,被告人徐某觀糾集被告人孔某亮等人,被告人陳某鵬以天祝藏族自治縣華藏寺鎮(zhèn)銀座KTV為據(jù)點另糾集被告人蘇某、文某榮等人,在天祝藏族自治縣華藏寺鎮(zhèn)街上以所謂的“混社會”為目的,成幫結(jié)伙,形成了以被告人杜某龍和被告人陳某鵬、馬某為首的兩個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兩個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長期糾集在一起,為爭霸一方,逞強斗狠,分別糾集多人在天祝縣城水利局巷道內(nèi)、新橋等地持砍刀、鋼管、棍棒等工具聚眾斗毆;在茶樓、濱河路、汽車站、商場、KTV、火鍋店、賓館等公共場所,滋事生非、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肆意毀壞財物,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嚴(yán)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的公開開庭審理,彰顯了人民法院掃黑除惡的決心不變、力度不減,必將為2021年推進(jìn)掃黑除惡常態(tài)化機制化開好頭,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