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犯罪嫌疑人結成團伙,注冊成立三家空殼公司,一邊購買增值稅發(fā)票,一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涉案金額高達4.9億余元。日前,甘肅省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根據稅務部門移交線索,成功破獲這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2022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酒泉市稅務局向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移交線索,酒泉某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值巨大。接到線索后,肅州公安分局迅速啟動大要案件偵辦機制,第一時間將警情上報市局,抽調相關部門精干警力,組建專案組,進一步統(tǒng)籌資源,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經查,2018年至2021年,該犯罪團伙在酒泉市肅州區(qū)注冊成立三家空殼公司,雇傭人員擔任上述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無任何實際生產經營的情況下,采取與對方企業(yè)編造虛假合同,通過對公賬戶偽造虛假資金流,再使用個人銀行卡實現資金回流的手段,獲取高額利益。
專案組摸清了該犯罪團伙的人員構成、組織架構后,循線追查,先后輾轉河北、廣東等地,搗毀犯罪窩點兩處,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查獲大量公章、電腦、稅控盤、稅務Ukey、假發(fā)票、手機等作案工具。
經查,該犯罪團伙累計從山東、浙江等省10家公司購買增值稅發(fā)票400余份,稅價合計2.41億元,稅額2681.81萬元;累計向全國25省151家企業(y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507份,價稅合計2.49億元,稅額2916.46萬元。
目前,該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逮捕或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該案的成功破獲,有力震懾了涉稅違法犯罪的影響力和震懾力,進一步優(yōu)化了營商環(huán)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