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高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分別判處其他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一年;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毛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分別判處其他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十個月、八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蔡某、張某為謀取不法利益而非法放貸,為索取債務伙同被告人王某寶采取毆打暴力手段和辱罵、恐嚇、威脅、滯留、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非法索債, 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蔡某為糾集者,王某寶、張某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
2014年以來,被告人毛某光、王某霞為謀取不法利益而非法放貸,并伙同被告人毛某軍采取非法拘禁的暴力手段和辱罵、恐嚇、威脅、滯留、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非法索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在當?shù)卦斐蓯毫由鐣绊?。被告人毛某光、毛某軍、王某霞以血緣親情關系為紐帶,在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以毛某光為糾集者,毛某軍、王某霞為成員的惡勢力。
法院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次公開宣判,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彰顯了法治權威和高臺縣委、縣政府懲治黑惡勢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堅定決心。在今后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高臺法院將繼續(xù)以“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為工作要求,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處各種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強化宣傳教育引導,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張掖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