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廳召開《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送審稿)》專家論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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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廳召開《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送審稿)》專家論證會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09-01

8月27日,甘肅省司法廳組織召開《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專家論證會。會議邀請省政府法律顧問、省內法學專家參加。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陸燕寧,省民政廳一級巡視員劉爽出席會議并講話,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王晶主持會議。省民政廳和省司法廳相關處室參加會議。




論證會上,省民政廳對《辦法》修訂的必要性、修訂過程和修訂的主要內容作了說明。與會專家結合我省地名管理工作實際,從合法性、適當性、規(guī)范性等方面對《辦法(修訂草案送審稿)》進行了全面論證,并圍繞管理原則、政府及部門職責、地名方案編制、鄉(xiāng)村地名建設、命名原則和程序、委托許可、地名保護名錄制定與管理等條款,提出了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會議指出,《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施行20年以來,對規(guī)范我省地名管理工作,提高地名管理服務水平,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實際工作已發(fā)生變化,現行《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已不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且存在部分條款與國務院新修訂施行的《地名管理條例》不一致的情形。通過修訂《甘肅省地名管理辦法》,對完善我省地名管理工作制度體系、固化實踐工作經驗、解決地名管理實際問題,十分必要。


會議要求,一要認真梳理研究專家意見,省司法廳會同省民政廳相關處室認真總結、提煉吸收會議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文本內容,切實提高文本質量;二要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發(fā)揮部門單位、市(州)政府、社會公眾以及政府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等在地方立法過程中的作用,擴大公眾參與度;三要緊扣時間節(jié)點,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全面提高工作質效,確保在規(guī)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