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檢察:加強“三個管理”相關制度解讀 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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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檢察:加強“三個管理”相關制度解讀 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07-29

7月24日,甘肅省檢察院召開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加強“三個管理”相關制度解讀會議,甘肅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齊世萍,特級檢察官助理、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成,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黃濤分別對《甘肅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職權清單(試行)》等“四個清單”、《甘肅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評查標準》)《甘肅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結果運用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結果運用辦法》)等“三項制度”進行解讀。省檢察院相關部門及市縣兩級檢察院全體干警參加會議。



據悉,“三項制度”是甘肅省檢察院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務實舉措,重點圍繞司法責任落實、追責懲戒和加強檢察人員分類管理等方面,堅持“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著力構建明責、履責、督責、考責、追責的制度體系,實現辦案質量與員額退出、職級晉升、評先評優(yōu)、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等無縫對接,以司法責任制落實保障辦案質效提升。


“四個清單”深入貫徹最高檢改革精神,清晰界定各辦案主體職權,細化檢察核心職權,以“建議權—決定權”為主線,構建起層次分明、銜接有序的權力譜系,真正實現以崗明責、以權定責?!对u查標準》涵蓋各業(yè)務條線所有案件類型,貫穿案件辦理全流程、各方面,科學設定項目,合理賦分,統(tǒng)一評查尺度,便于各級院、辦案人員、評查人員實際操作,切實做到“評”有抓手,“價”有衡尺?!督Y果運用辦法》緊扣“案件質量評查結果運用”,將評查結果與考評考核、評先評優(yōu)、晉職晉級、司法責任追究、檢察官員額退出等方面有效銜接,構建“質量導向、權責統(tǒng)一、激勵約束并重”的有效管理體系,以實現“評查發(fā)現問題→結果分類運用→倒逼問題整改→提升辦案質效”良性循環(huán)。


會議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認識,深刻領會省檢察院出臺“三項制度”的背景、意義和目標,強化落實“三項制度”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全體檢察人員要把握“三項制度”的重點,認真細致學習,指導實踐應用,并嚴格按照“三項制度”要求履行職責。


據了解,甘肅省檢察院已組建答疑專家組,后續(xù)由各條線專家對制度試行中各地反饋的問題進行收集并答疑,推進“三項制度”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