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勸導+宣傳”齊發(fā)力,嘉峪關公安交警持續(xù)整治電動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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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勸導+宣傳”齊發(fā)力,嘉峪關公安交警持續(xù)整治電動車違法行為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10-31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強電動車自行車駕駛人安全騎行意識,有效遏制和減少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積極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凈化道路環(huán)境,確保群眾文明騎行、安全出行。


加大源頭管控 強化隱患排查


行動中,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對我市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yè)進行摸底排查,查看銷售商家、維修店鋪銷售記錄,檢查庫存電動車,并以簽訂責任書、承諾書、告知書等方式,要求銷售商家不得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維修店不得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全力確保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對于發(fā)現(xiàn)銷售不合標電動車的銷售點,則列入重點監(jiān)管對象,并嚴厲打擊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假冒偽劣等來源不明和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未獲得3C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確保源頭管理取得成效。


加大路面管控 強化違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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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公安交警緊盯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時段和事故多發(fā)時段,緊盯快遞員、外賣員、學生等重點人群,采取錯峰管控的方式,利用上下學時間段對學生騎行超標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態(tài)勢。


同時,將管控重點向農村地區(qū)延伸,結合道路實際,加大重點路段的見警率、管控率,執(zhí)勤民輔警堅持處罰與教育勸導相結合的原則,對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人員進行面對面教育,講解交通違法的危害性,引導電動車駕駛員養(yǎng)成良好的出行習慣。


加大宣傳力度 強化交通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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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美麗鄉(xiāng)村行”和“七進”宣傳活動,組織民輔警深入社區(qū)、學校、農村、單位、企業(yè),廣泛宣傳電動車交通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同時,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平臺及時曝光非標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典型事故案例,著力提升廣大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