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當今社會人們對自己的身材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人尤其女性出現(xiàn)了身材焦慮,但又不愿意采取健康的減肥瘦身措施,而是被花里胡哨的虛假廣告誘惑,通過非正規(guī)渠道購買所謂的減肥“神藥”,結果肥沒有減成,卻給自己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的損害。近日,平涼市華亭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被害人涉及全國29個省(市)的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通過對案件的審理,法官對被害人的無知感到痛心,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警惕,避免誤入網紅減肥藥的“毒陷阱”。
案情回顧
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蘇某、王某與“韓國金老板”(身份未查實)約定,由“金老板”聯(lián)系韓國減肥產品的買受人并通過“蝙蝠”聊天軟件向蘇某、王某發(fā)送收貨地址,蘇某、王某提供存儲倉庫并負責發(fā)貨,每郵寄一件,“金老板”向二人支付 10 元。經查,蘇某共收到“金老板”發(fā)送來的訂單信息 6619 單,共向全國各地被害人先后郵寄總價值44510元的 E5、S8、B7等9類有毒有害韓國減肥產品,獲利26000 元;王某向全國各地被害人先后郵寄“B9”“B6”“B5”“S8”“K10”“K9”等29類減肥產品7942單,獲利3萬元。經抽樣取證,蘇某、王某所郵寄韓國減肥產品,均檢出麻黃堿、咖啡因成分(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被害人食用二人出售的減肥產品后出現(xiàn)了頭暈、嗜睡、腹瀉、厭食、心跳加速等癥狀。
經過開庭審理,二被告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刑罰,對其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的罰金。判決宣告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涉案減肥產品無正規(guī)包裝,無中文標識,也沒有說明書,因此不屬于“藥品”。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發(fā)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規(guī)定,“在聲稱減肥功能的產品中禁止添加的麻黃堿(西布曲明、芬氟拉明)成分”,屬于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麻黃堿和咖啡因都屬于毒品原料,食用含有此類毒品成分的產品,將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危害。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瘦身必須堅持科學原則,通過運動等健康方式來達到理想身材,切勿迷信快速瘦身產品,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