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金塔縣人民法院東壩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有效化解了雙方矛盾,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23年11月,被告在詢問原告冬季澆水相關事宜時雙方發(fā)生口角,進而雙方發(fā)生肢體沖突,造成雙方不同程度受傷。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為鄰里關系,只有徹底解開糾葛才能避免矛盾升級。思量再三,權衡利弊后,法官決定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庭審過程中,法官抓住雙方就賠償費用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這一爭議點,分別聽取了雙方對賠償事宜的想法,并從法、理、情、賠付標準等方面分別為雙方釋法明理,經過法官一個多小時曉之以法、動之以情的擺事實、講道理、說法律,雙方終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見兩位當事人情緒有所緩解,法官隨即向他們開展以教育為主的思想疏導,勸說他們在遇到事情時要保持冷靜、換位思考,多一點耐心、少一些爭吵。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被告自愿十天內一次性支付原告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6000元。至此,一場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妥善化解。 鄰里之間引發(fā)的糾紛易發(fā)但不易化解矛盾。成功調解一起案件,不僅使當事人權利可以得到有效保護,還能夠緩解或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做到案結事了人和,促使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充分彰顯人民法院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