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命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李剛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雷思維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中明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沈澗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呂曉明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免去:
蘇秦川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免去:
吳少先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賀建福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文軒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黃祥忠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羅立平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梁永年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弢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晶文的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
伍亮的祁連山林區(qū)法院審判員職務。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免去:
孫金嶺的祁連山林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guān)于王中明代理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決定:王中明代理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guān)于沈澗代理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決定:沈澗代理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張海波辭去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決定:接受張海波因工作變動辭去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報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朱玉辭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決定:接受朱玉因工作變動辭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報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