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當事人馬某明為臨夏市法院枹罕人民法庭法官送來一面書寫“執(zhí)法為公 廉潔為民”的錦旗,表達其對法院高效辦案、司法為民的感激之情?!疤x謝你們了,法院辦案高效,法官處處為我們老百姓著想,雙手點贊!”
2020年5月,被告馬某飛駕駛小型轎車在轉(zhuǎn)彎掉頭途中,與原告馬某明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原告馬某明、乘坐人何某某受傷,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臨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馬某飛負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原、被告及保險公司因賠償金額爭議較大,多次溝通未果后于不久前訴至臨夏市法院,該案受理后,考慮到原告馬某明、何某某均因事故受傷且生活困難的特殊情況,為盡快幫助原告拿到賠償款,減少當事人訴累,遂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法官積極與被告及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對各被告耐心細致做法律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最終,真情換來理解,各被告方愿意接受調(diào)解,并于當日支付了賠償款。
“作為原告,我當初還擔心訴訟時間太長,過程太復雜,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到出結(jié)果,沒想到從立案到了結(jié)事情,我一共就只來了法院2次,法官對我們這么照顧,讓我們這么快拿到賠償款,太感謝你們了!”原告馬某明拿到錢后激動地說道。
“群眾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努力的方向?!苯欢螘r間以來,臨夏市法院以開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直擊工作中的痛點,挖掘工作中的亮點,修復工作中的弱點,以實招回應民意,以硬招守護民心,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落實到每個細節(jié)上,落實到每項具體工作中,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取得了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