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崔鶯從西北師范大學新聞系畢業(yè)后參加甘肅省委組織部優(yōu)秀大學生選調,分配至張掖市民樂縣人民檢察院從事公訴工作,2013年10月調入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法院,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現(xiàn)擔任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監(jiān)審判團隊負責人、第三黨支部書記。參加工作14年以來,她被組織部門考核優(yōu)秀等次近十次,榮立“三等功”兩次,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辦案標兵”、“調解能手”等。
崔鶯調入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法院工作以來,快速完成了檢察官到法官的角色轉變,入院八年來審理了近1500余件案件。無論“大案”、“小事”,她都用心審判,仔細核查每一份證據(jù),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讓每一名當事人在個案審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公正審判、情融于法、質效突出,成為她工作的特點,她對案件的公正高效審理贏得了各方當事人的普遍贊譽。
崔鶯在完成繁重的審判工作的同時,利用業(yè)余時間,主動對院內新聞動態(tài)、取得的榮譽、干警好的做法撰寫成文,在省法院內部刊物、嘉峪關日報、嘉峪關廣播電視臺公眾號等媒體積極進行宣傳。2020年2月,她從蘭州探親返嘉居家隔離期間,仍然心系疫情防控第一線,通過線上捐贈渠道向嘉峪關市紅十字會捐款2000元,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助力一線抗擊疫情。
無論在日常工作中,還是在抗疫行動上,崔鶯都表現(xiàn)出了一名優(yōu)秀共產黨員及人民法官應有的政治覺悟和優(yōu)秀品格,自覺遵守黨的紀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樂于奉獻,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一名共產黨員的職責使命。(嘉峪關市委政法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