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減證便民 助力優(yōu)化服務
——酒泉市司法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取得新成效
2020年以來,酒泉市司法局以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為宗旨,以精減證明、壓縮時限為抓手,全面開展證明事項清理,積極推行告知承諾制,全市政務服務效能和群眾滿意度得到新的提升。
著力減證便民 扎實清理證明事項
摸清事項底數(shù),夯實工作基礎(chǔ)。對涉及市直部門、單位的294種事項、865項證明進行全面梳理,摸清了證明事項底數(shù)。
確定清理原則,嚴格清理標準。按照“五個一律”的原則,嚴格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審查工作。即凡是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的一律取消,凡是市直部門間能夠核查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現(xiàn)場核實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根據(jù)其他證明事項判別的一律取消。
公布清單結(jié)果,明確落實要求。經(jīng)市政府批準向社會公布了取消和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其中取消409項,占證明事項總量的47.3%,涉及27個市直單位,并進一步明確了“清單之外無證明”的要求。
持續(xù)優(yōu)化服務 積極推行告知承諾
精心謀劃部署。制定了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和考評辦法,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列為績效考核內(nèi)容,并組織各縣(市、區(qū))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開展了業(yè)務培訓,統(tǒng)一了工作標準。
全面梳理承諾事項。以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為突破口,全面甄別、準確判斷、逐項審查,對國家、省級、市級層面要求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分級分類梳理,符合條件的全部推行告知承諾制。去年,市政府先后分兩批審定公示,對涉及市直21個部門的79項、7個縣(市、區(qū))的369項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配套推進保障措施。按照內(nèi)容完備、邏輯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統(tǒng)一編制了申請人告知承諾書,并加快完善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信用體系建設。酒泉市政府辦公室對政務服務數(shù)據(jù)共享工作也作出了專門安排部署,為推行告知承諾奠定基礎(chǔ)。
強化督促檢查 全力推動任務落實
酒泉市政府證明事項清理結(jié)果和確定的告知承諾事項公布后,酒泉市司法局與市政府辦、行政服務中心密切配合,采取查看政務服務平臺,抽查窗口單位辦事流程,聽取辦事單位和群眾意見建議等方式,推進證明事項取消和告知承諾制落實。至目前,市、縣兩級行政服務中心和各單位已全面完成了辦事流程再造,修訂編制了辦事指南。酒泉市行政服務中心2020年共辦理涉及實行告知承諾的473件,采用承諾制辦理436件,事中核查核實承諾124件,事后核查核實承諾113件,已核查承諾中尚未發(fā)現(xiàn)虛假承諾。清理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yè)和群眾辦事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大幅度縮減,辦事效率明顯提高,有力助推了“酒事快、泉辦好”政務服務品牌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