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檢察院與酒泉市文物局共同印發(fā)《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聯(lián)合開展為期半年的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活動,進一步鞏固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jiān)督活動成果,推進文物保護長效機制落地見效。
據(jù)了解,此次“回頭看”專項活動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督導檢查、總結提升等四個階段,對2019年以來辦理的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開展檢查審視。重點圍繞行政機關履職整改不到位、糾正違法虛假不實問題;整改成效未能有效鞏固、反彈回潮問題;訴前檢察建議制發(fā)不規(guī)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質量不高問題;專項監(jiān)督活動沒有做到全面覆蓋,對本地紅色資源及文物保護工作底數(shù)不清、臺賬不明、保護不力問題等四個方面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果問題進行重點排查。
自開展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專項活動以來,酒泉市檢察機關共摸排相關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29件,立案審查129件,發(fā)出訴前檢察建議114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件。所辦案件涉及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32件,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6件,縣級文物保護單位41件,未定級文物保護單位14件。其中,1件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典型案例,2件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5件入選最高檢“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我們將以此次活動為抓手,通過突出重點抓力度,典型引路抓質量,優(yōu)化結構抓效果,注重宣傳抓合力的思路,結合多種監(jiān)督方式,在前期公益訴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努力推動解決紅色資源和文物保護公益受損問題,用法治力量持續(xù)規(guī)范、保障和促進文化建設,充分彰顯檢察機關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守護紅色資源、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傳承的責任擔當。”酒泉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呂玉琴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