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正寧縣法院:巡回審判便群眾 “田間法庭”化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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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正寧縣法院:巡回審判便群眾 “田間法庭”化糾紛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2-03-29

  慶陽市正寧縣法院在審判實踐中積極推行巡回審判解紛止爭、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模式,經常深入田間地頭、街道社區(qū)進行案件審理、調處,并將法、理、情有效結合,加大案件調解力度,真正達到案結事了。



  

  近日,一起因華能正寧核桃峪煤礦第一階段開采區(qū)環(huán)保搬遷項目所引發(fā)的返還原物糾紛案件在田間地頭得以圓滿調解,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原告吳某某系被告牛某某兒媳,2003年其丈夫因病去世,在將4歲多的兒子交由公婆撫養(yǎng)后,其與新招贅丈夫前往外地務工多年,期間回家較少,在得知分家時所得房屋面臨拆遷后返回老家,請求確認案涉房屋所有權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被告牛某某以原告外出多年,對家人疏于照顧為由拒絕按原告意愿分割案涉房屋。



  

  考慮到因房屋權屬問題導致該戶拆遷補償協議至今未簽訂,拆遷補償款遲遲不能到位,既影響當事群眾的切身利益,又嚴重影響該重點項目建設工程拆遷進程。為快速有效解決該糾紛,服務保障全縣經濟發(fā)展大局,正寧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全盤謀劃,由院分管領導協同辦案法官前往現場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并邀請當地鎮(zhèn)政府、司法所、村委會工作人員及本村村民一同參與。


  

  為了全面了解案件的是非曲直,從拆遷地到村委會、到知情群眾家里、再到田間地頭……辦案法官輾轉數地,在全面熟悉案情的基礎上,站在親情的角度為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鎮(zhèn)政府、司法所、村組干部也竭力勸說,歷時四個多小時的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自愿達成和解意見:由牛某某支付吳某某75000元后,案涉房屋歸牛某某所有,牛某某從所耕種承包地中當場劃出0.7畝,交由吳某某經營。
  

  該案調解成功后,當事人牛某某和鎮(zhèn)政府當場簽訂了拆遷協議。
  

  該案通過現場調處,取得了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部分親歷調解過程的群眾紛紛表示,該案調處能夠兼顧人情、道德、法律,辦案法官耐心睿智,使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實現了最為合理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