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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檢察機關近一年收到群眾信訪97萬余件 均做到“應回盡回”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責任編輯:徐嘉 發(fā)布時間: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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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信訪人,長時間信訪卻得不到任何回復,你是什么心情?5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檢察機關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發(fā)布會上的發(fā)問,令人深省。

  “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檢察機關建立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制度”。2019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全國兩會上就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向全國人民作出了莊嚴承諾。

  如今,一年多過去了。這項制度落實得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繼續(xù)推進?發(fā)布會現(xiàn)場,就這些問題,陳國慶與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一一解答。

  群眾信訪件都做到了“應回盡回”

  發(fā)布會現(xiàn)場,有記者提問,說起信訪工作,這不是國家信訪局的事兒嗎?檢察機關為什么要大力推進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呢?

  “辦理人民群眾信訪,是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檢察機關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靠群眾開展法律監(jiān)督的重要途徑。人民群眾不服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裁判,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訴信訪。”陳國慶說,有的信訪當事人為了能得到檢察機關的回復,甚至會附上回信的郵資。

  將心比心,為了真正解決信訪當事人的實際問題,檢察機關明確提出了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

  “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承諾已經作出,如何踐行承諾成為全國檢察機關面臨的共同問題。

  “檢察機關面臨大量的人民群眾信訪,要做到‘件件有回復’確實是很大的挑戰(zhàn)。”陳國慶坦言,檢察機關每年接收群眾信訪100萬件左右,要實現(xiàn)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確是非常難,為此最高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舉措。

  ——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群眾信訪件件審查、辦理和答復機制,案件質量保障機制和辦理答復監(jiān)督機制,采取月通報、常態(tài)化調研督導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到位。

  ——加強工作力量,以司法責任制改革和內設機構改革為契機,推進辦案組改革,實行全員辦信,充實工作力量。

  ——加強信息化建設,上線運行全國檢察機關網上信訪信息系統(tǒng)2.0,通過該系統(tǒng),全國四級檢察機關可以對受理的每一件信訪、每一個辦理環(huán)節(jié)的錄入、流轉、跟蹤督辦和查詢、反饋,實現(xiàn)全流程監(jiān)控。

  ——縮短信件轉運,很多群眾的信訪件都寄到了最高檢東華門辦公區(qū),但負責受理控告申訴工作的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在石景山區(qū)辦公區(qū)。從2019年開始,信件從“東區(qū)”轉運“西區(qū)”的頻次由以往“2周1次”改為現(xiàn)在的“1天2次”,保證群眾來信能夠得到及時處理。

  在最高檢的帶動下,各地檢察機關也結合本地工作實際,不斷創(chuàng)新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舉措。

  浙江檢察機關推行“最多跑一次”“信訪代辦制”等方便群眾信訪制度,為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提速”;河南檢察機關成立群眾來信處理、網絡信訪處理、群眾信訪督辦“三個中心”,負責群眾來信的受理、分流、回復和督辦工作;北京檢察機關全面推開“接訴即辦”及查詢反饋工作機制,讓群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江蘇檢察機關依托“蘇檢e訪通”,開展網上巡查,對錄入的每件信訪事項審查辦理及回復情況進行倒查,隨時掌握動態(tài)等。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一年多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群眾信訪971400件,均做到7日內“應回盡回”“能回盡回”;先后有139934件符合檢察機關受理條件的案件滿3個月答復期,答復辦理結果或進展的有138967件,答復率為99.3%。

  大檢察官帶頭接訪,化解“天下第一難”

  都說信訪工作是“天下第一難”,檢察機關辦理信訪申訴案件同樣也是“老大難”。如何化解“老大難”?檢察機關要求大檢察官們要帶頭接訪。

  2019年12月,張軍在重慶調研期間就接訪了一起復雜的行政申訴案件。

  申訴人是一家民營企業(yè)的負責人,他的企業(yè)在一次安裝調試工程項目時,因項目各方均沒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他企業(yè)的一名員工工傷事故死亡。申訴人在近三年時間里經過行政復議、三次結果一致的訴訟,仍對自己企業(yè)應當承擔的責任認為處理不公,于是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要求糾正法院不當裁判。

  張軍耐心傾聽了申訴人訴求,站在民營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立場,暖心地就申訴人的最大利益深入淺出地說法理、談情理、講道理,肯定申訴人涉案行為中積極、適當?shù)姆矫?,同情其申訴可能有理的方面,分析案件處理總體是否依法、妥當,認真向其解讀司法政策。

  情與法的交融,坦率地交流,讓申訴人徹底打開了“心結”,表示,案件到此為止,不再上訪。

  “黨中央對領導干部親自接訪和帶案下訪工作非常重視,檢察機關對于檢察長、副檢察長、專職委員等領導干部的接訪都是有明確要求的。”賈宇告訴記者,大檢察官接訪帶動推進了各級檢察長的接訪工作,幫助化解了一些復雜疑難問題,效果是明顯的,人民群眾也很高興,自己的訴求得到了重視。

  據統(tǒng)計,2019年全國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一共接待群眾來訪656件,同比上升了14.7%,這些案件中有166件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化解,這其中省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接訪占到38件,是2018年的2倍。

  不僅要“案結事了”,更要“人和”“政和”

  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要求檢察機關認真對待人民群眾的每一件訴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但是,如果檢察機關在做到“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后,當事人仍然不滿意,又該怎么辦呢?

  “現(xiàn)實中也的確存在這種情況。有時候,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并對信訪人進行回復,但信訪人會對檢察機關沒有支持他的申訴不滿意。”徐向春告訴記者,針對這種情況,檢察機關主要開展兩方面工作,一是釋法說理,二是舉行公開聽證。

  最高檢提出要求,辦理申訴案件一定要把釋法說理做到位,堅決杜絕不說理的一句話的簡單答復。記者了解到,為此,最高檢還專門印發(fā)一個答復模板,要求向信訪當事人的答復必須有釋法說理的主要內容。

  “如果釋法說理后,信訪當事人還是不滿意,可以視情舉行公開聽證,邀請人民監(jiān)督員、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律師、新聞媒體等各界人士一起擺事實、講道理。”徐向春說,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公開聽證1257場,其中,最高檢開展8場,現(xiàn)場進行答疑解惑、釋法說理,最終實現(xiàn)案結事了。

  作為人民群眾和檢察機關之間的“連心橋”,公開聽證使檢察機關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復雜案件。

  77歲江蘇申訴人高某長達16年的“心結”就是通過公開聽證得到了化解。

  因女兒被害一案,高某在2019年3月向最高檢寫信申訴。在了解所有案情后,最高檢決定邀請人民監(jiān)督員、人大代表共同召開公開聽證會,現(xiàn)場釋法理,說情理。最終,在四級檢察機關聯(lián)合公開聽證下,高某認可了檢察機關的辦理結果。聽證結束后,老淚縱橫的高某給在場的所有檢察官深深鞠了一躬。

  “一年來,通過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我們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這僅僅是開篇,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永遠在路上,最終我們要通過這項工作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政和’。”陳國慶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持續(xù)提升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能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權益在司法辦案當中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利益能得到有效維護。